怪不得。
“再仔细闻闻啦。”
我顺从地闭上眼,让这口气从鼻腔慢慢流进肺泡里,想象香气因子跟着血红蛋白进入大脑皮层。脑海里浮现出银白色的画面,像清晨踩过粼粼的雪原跋涉到林海深处最高的针叶树下,仰头观望积雪的树冠不经意被一片雪花飘进嘴里。咂咂滋味却好像有奇异的瑰丽甜香若隐若现,像一只飞鸟掠过湖泊翼尖儿划破水面,涟漪片刻就回复平静,让人恍惚着怀疑到底有没有那零星刹那。
“用崖柏替换了烂大街的雪松,”我睁开眼,“还放了玫瑰?”
糟糕,有点儿心动。
“Bingo!”他笑了,“爸爸说冷淡的木质香比较适合我,但其实超细微的玫瑰才是关键,说狐狸的鼻子很灵的,只要一点点阿樱就闻得出,其他龙套又闻不到。”
真可怕,大狐狸怎么这么了解我对男人的口味。
“确实是很适合你——”我抬眼,发现他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被他看得发毛,“是好闻,那也不至于指望我抱着你吸猫吧?”
“不是啦!”他脸有点儿红,“去年,不是还、还kiss了吗?”
我血压有点儿上去了:“你想要这个啊……”唉了一声:“还是老规矩,接吻不可以,别的地方你自己选。”堵上自己的漏洞:“仅限于脸上。”
“嗯……”他支着头拧起眉毛,“那我想想……”
“别着急少爷,我睡觉之前都有效,你可以慢慢考虑。”我伸了个懒腰,拈了个车厘子吃,“悟的初吻还在吗?在的吧?”
“当然啦,”他一脸理所当然,“肯定要留给未来老婆的嘛,我有未婚妻的啊!”生怕我误会,又解释一句:“就是阿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