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失去的六年(2)

玫瑰法则 霏倾 1366 字 1个月前

于丽哭道:“可我不甘心呐!如果他把孩子教育成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懂得尊重母亲,懂得什么是亲情,那我也就算了!可偏偏他把孩子教育成什么样了?我恨!我恨他让我失去了儿子!我恨他毁了儿子!”

宁稚冷静道:“你这个案子,其实更适合走人格权侵害禁令。孩子已经在男方那边生活了六年时间,且目前已经升入初中,学业紧张,抚养权要再改回来,我认为没什么可能。起诉人格权侵害,至少能保证你有正常探视孩子的权利。”

于丽泪流满面地问:“宁律师,我真的没机会让孩子回到我身边生活了对吗?”

宁稚摇了摇头:“十八岁之前,我认为没机会了。十八岁之后,孩子去上大学了,也长大懂事了,也许有转机。”

于丽崩溃大哭。

程儒言从门外经过,听到小会议室里传出的哭声,摇了摇头。

“接了这帮紫丝带妈妈的案子,三不五时都得听见这些人在嚎。”

小骆不悦道:“见不着孩子,能不哭吗?”

程儒言训斥道:“孩子不是有男方养着么?有什么好哭的?你们女人就是目光短浅!有人帮你带孩子,你还不赶紧麻溜跑路,还跟那儿争抚养权争个你死我活的?”

小骆翻了个白眼:“您没有孩子,您不懂那种‘母子连心’的感觉。”

“你有孩子?”

小骆一噎:“我是没孩子,但我是女人啊!我能共情那些紫丝带妈妈。”

“没出息!”

……

宁稚一回到工位,小骆赶紧上前来,问:“您才上班,就约了当事人过来啦?”

宁稚苦笑了下:“今天这位当事人,也是一位律师,是第一次来。”

小骆意外:“啊?那她自己是律师,怎么还需要找律师呀?”

“医者难自医。”宁稚说,“对了,打印一份代理协议给我,我让当事人签。”

小骆赶紧回工位把空白协议拿过来。

她站在宁稚工位边打听道:“那对方也是律师的话,这案子的标的能高一些吗?”

宁稚点点头:“嗯。这个案子需要去安徽当地起诉,来回折腾,我收她十万块。”

小骆笑:“翻倍了,不错!”

宁稚拿着空白协议回会议室,让于丽签好,又送去盖章。

她和于丽约好证据材料准备妥当就前往安徽立案排庭。

前期的立案工作,于丽会自己处理,等到庭前和解或者开庭,宁稚才从北京去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