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里此时还关着一个重要嫌犯胡四明。
差役点了点头,道:“正要说这件事,两人发生过冲突的。”
“那先时闹出调换鸡鸭家禽家畜之事的人里便有他,”差役说道,“他提了只鸡插队来宰杀,被等了一上午的百姓抱怨了几句‘市令带头插队不好’,胡四明见状便帮着熟客说了两句‘插队不好’云云的。当然,因他是市令,集市上也没有哪个摊贩敢得罪市令的,胡四明亦不例外,最后还是替他宰杀了那只鸡,结果他又嫌胡四明手快,怀疑他调换了鸡,最后将泔水桶都倒出来才甘休!”
听到这里,刘元忍不住摇头,叹了口气:“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可不是么?差役轻咳了一声,说道:“总之这人人厌狗嫌的,是以他没来,众人也只当他是病了,可也没哪个想上门去看看他的。”
这人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哪个还特意跑去看他?是皮痒想被奚落了不成?
林斐听到这里,点了点头,道:“让吴步才查一查具体的死因,我们去临安胡同看看。”
临安胡同也不过是城北诸多百姓聚集的胡同中的一条而已,因着铺子掌柜们“聚集”,是以来往进货送货的货郎不少,胡同中人来人往,喧哗又热闹。
看林斐走到胡同口便停下了脚步,目光扫向胡同之中,差役忙道:“林少卿,这胡同里日常进出的人不少,很是杂乱,那冯市令又是个才搬来的,也没有如有些百姓那般买些糕团点心分发做‘乔迁礼’,是以附近的邻居若不是见他搬着东西进进出出的,都不知晓那宅子租出去了。结交邻居什么的,这姓冯的更是未做过,是以失踪了好些天,也无人知晓同报官的。”
林斐点了点头,看向胡同尽头那立了几个差役在门前的宅子:虽是没弄乔迁礼什么的,宅子门头却贴了一张红色的横幅——吞金纳宝。
这宅子能不能吞纳金宝的什么还不知晓,不过于这名唤冯同的市令而言,这宅子却是能吞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