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更重的罪行,如加役流、反逆缘坐流、会赦犹流等,虽然不可用钱赎刑,但免去苦役,只需服刑。
而我朝律法乃是由当今陛下总结历代律法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的,此二人虽谋杀已成事实,然念其尚未成年,且皆是童生之身,理应奉行矜老恤幼之原则,不处以极刑。
殿下,各位大人,我华夏历来对于矜老恤幼一项是宽容,还请殿下、各位大人明察。”
这方镜唐也是豁出去了,这案件他本来不想接的,但奈何这王家和张家给的银子足够多,且他们的要求也不高,这儿子又不是家中嫡子,只要能保住其家人一命,也就可以了。
韩国公李善长听完这方镜唐说的话之后,心感甚是有理,这尚未成年,且又是童生之身,日后若是步入朝堂,将会是朝中栋梁。再何况,不就是因为一个文房四宝嘛,令张王两家严加管教就好了。
而在朱雄英看来,这方镜唐所说的,不就是前世那些人说的他还是一个孩子吗?咋滴?前世有对他们的保护,这古代可是人治,且相关律法并没有前世之完善,也没有对这年龄段的刑罚规定,就因为古代命贱,就可以随意杀人放火了?
再何况,自从自己魂穿到这一世之后,才晓得,古代对于人命,可不会这么的宽容。毕竟古代人少,且出生夭折的又很高,对于一个人的身亡,都是由皇帝亲自做出决定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在古代,对于一个人的生死,皇帝拥有最高的决策权。而私下底,又存在着当地父母官的各种非极刑的刑罚,导致人身亡的情况出现。
朱雄英看着这方讼师开口说道:“法不可让于不法,宋讼师,对于这方讼师所讲,你可有什么异议?”
宋惠父在向朱雄英、李善长等人行了一礼之后,这才开口反驳道:“殿下,各位大人。这同窗谋杀纵火一案,虽案犯处于舞夕之年,且我朝对此并无明文之刑罚。但,人间悲剧,不可逆转。
溯悲剧之源,乃人性之缺失也。是问,人性何以缺之?圣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此儿子虽亦属少年,尚未束发行冠之礼。然凶残之极,禽兽堪比不如。
殿下,各位大人。此二子无道德之约束,视我朝律法如草芥,陈心不再,岂有大害不惩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