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商税改革

明途霸业 尘封之魂 1324 字 3天前

朱由榔继续解释道:“农民所种五谷,纳租后不复征税。然若商人购之,加工转卖,即成商品,可征其税。如此,保农民利,又促商品流通。”

他接着说道:“须确保产品自产至售,仅于售时征税,非每交易皆征。初级农产品,加工转商品后,始征税,以避重复。”

龚彝听后,恍然大悟,对朱由榔的见解表示赞同。他接着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如何防商人虚报逃税?”

朱由榔沉思片刻,然后说:“需立监督审查之制。首先加强许可证管理,商贾必登记。其次定期审查,确保年报真实。最后对虚报者,严惩不贷。”

龚彝点头称是,又提出了一个建议:“陛下,可奖诚实纳税者予一定税收优惠,以激励之。”

朱由榔点头赞同。

龚彝还有一个疑问:“陛下,如国营公司该如何收税?”在他的理解中,这类国营公司既然已经是国家运营,所获也是收归国有,应该不用在进行收税。

朱由榔回道:“一视同仁即可!”

两人又讨论了一些细节,龚彝告辞而去。

朱由榔深知,商业税对大明而言,实为新财源,若执行得当,必能为朝廷财政之困顿带来极大之补充。

然而,他也预见后续之阻力,西南四省尚可,若收复江浙广东等地,阻力将倍增。

这将是朱由榔面临的巨大挑战。不收商业税,则财政将崩;收之,则可能将富户推向敌营。

如今,他唯有步步为营,审时度势,以期在财政与民心之间,寻得平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