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茶马互市垄断市场的主宰者必然是官方,在官营的管理下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掌控住经营权,官府颁布了茶禁条例。希望能用法律的绳子来牵制住私营的牛鼻子,可是天网恢恢,金子诱人。首先,茶马互市最早起源私营,遍布在大江南北的私贩子,零零落落。一时半会儿是难以管理的,其次,重金之下必有勇者,在高利润的诱惑下也要去铤而走险私下交易。所以在此时期茶马互市走私情况混乱不堪。
即便是官府三令五申,禁止私下茶马交易。可还是没有金钱的魅力大,全国上上下下,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加入到走私的队伍之中。而走私的茶叶供应地主要是川贵地区,马匹多是来自西部地区。走私活动是利弊兼之,一方面,加快了西南茶叶商品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却难以满足大定朝廷对战马的需求,但是也加剧了官员的懒散,制约着官营茶马互市的发展,因此官府加大力度的约束私自交易。但是,一些朝廷官员的懈怠,走私局面无法控制。
为了打击茶马走私问题,朝廷出台诸多相关律法。
私茶法的主要内容是禁止茶农与商人进行私自交易,同时防止官员滥用权力来私贩,并且鼓励民间举报私茶;贴射法的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商人应该在官员的主持下进行交易。而有趣的是,最容易出现茶叶走私活动的环节,也正是这个环节,因为商人可以选择避过官府,私自上山寻找茶农进行买卖,最终走私出境。
除此之外,朝廷还推出了茶饮政策。通过要求商人卖引、验引、批引、缴引对商人的贸易活动达到控制的目的。茶引、也就是相当于获得买卖许可的一个证书。如果有商人私下里找茶农进行买茶私贩,或者说交易量超出茶引中规范的交易数量,又或者是根本没有茶引而进行茶叶买卖都属于贩卖私茶罪,这种罪行与贩卖私盐是同罪的。进行全面控制,如果商人私自出山买茶兴贩、多余夹带或无引贩茶叶,即属于贩卖私茶,与贩卖私盐同罪。走私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仅要进行大量的财产赔款,更有可能会被流放两千里。而那些隐匿商人走私的人,则以连坐罪处罚。
如果私自贩卖被抓到,轻者会被徒刑重者则是连坐,如是知情不报者,会被流放二千里,并且罚款数万。为了控制住马匹的走私,朝廷也出台了严格的法律和惩罚措施:根据倒卖的马匹数量多少,对其进行杖棍法处置,其马纳官,以半价给告事人。
比如说咸平五年,审刑院就对秦州私贩马制定了严格惩罚措施:“一匹杖一百,十匹徒一年,二十匹加一等,三十匹奏裁,其马纳官,以半价给告事人。”
为了应对茶马私贩,朝廷还设立了都大提举茶马司专理茶马,由皇帝亲自负责。
但凡此种种举措,茶马走私仍是成了顽疾,屡禁不止,现而今更是泛滥难禁,成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朝廷让各部衙上策论,也算是无奈之下的“集思广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