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聘礼:下定后,男女双方靠媒人往来传递消息,每到月初月终互相问候,遇到过节,男方都要向女方送上彩锻、酒果之类,这叫“追节”,女方则回赠女工之类答谢。在相互礼节性来往中,双方商定下聘礼的日子。下聘礼时男方要准备“三金”给女方,三金是指金钏、金镯、金帔坠。无力购置金器者,以银器镀金代替,另外还有各式衣裙首饰、绫罗绸缎、花茶果品、羊酒等。定聘礼物中,必有果茶,民间又把女子受聘叫做“吃茶”。
下财礼:这是定聘之礼的最后一个仪程。下财礼时也要用”双缄“形式,但比较简单了,就是送上银锭若干封、彩锻数匹及酒果茶饼之类。
这就是定聘之礼的过程,若是女子家贫穷,无力置办嫁妆而男方又对女子相貌人品很中意怎么办?解决方法是男方除定聘之礼外,另外送给女子首饰、衣物、钱财用作女方置办嫁妆,以免出嫁日因嫁妆太少糟人耻笑,这叫做”兜裹“,此乃大定厚嫁之风。
某个时空娶老婆耗费之大频为世人诟病,聘金多令男方不堪重负,但在这个时空却恰恰相反。
大昌时,“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上(尚)阀阅”。也就是说,其时民间社会在缔结婚姻时更注重门第(阀阅)而非官位。
昌楚时期涌现了不少新权贵。这些新权贵或具权势,或具财富,但却受到当时不少大族的鄙夷。甚至于,不少大族认为同暴发户结亲是一种耻辱,《昌楚嘉话》中记载大族“恃其族望,耻与他姓为婚”。
时至大定,这种门第婚姻依旧流行,甚至在法律上也承袭了大昌禁止不同门第通婚的条令。在大昌,曾禁止良贱通婚,规定杂户、官户不得与平民通婚,“违者杖一百”(《昌律疏议》)。大定的《天圣令》中延续了相关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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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限制不同门第间通婚的条令逐渐成为一纸空文。
女性凭借丰厚嫁妆,得以在一定程度上选择夫婿,甚至不少男性也对这种“富婆”、“富家千金”趋之若鹜。
仁宗时福州知府蔡襄不禁感叹道“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可见,这种厚嫁之风已经在社会上颇为风行。且来看看,在大定女性的“初嫁”、“再嫁”中,厚嫁的具体表现。
大定嫁女费用远高于娶妇费用,公主下嫁时,嫁妆“倍于亲王聘礼”,一般民间婚嫁也是如此,大抵是嫁女费用一百贯,娶妇费用五十贯,嫁资倍于娶资。
甚至于,袁采在家训中专门告诫家人,在女子出嫁时务必不可吝啬,“合得田产,必依条分给,若吝于目前,必致嫁后有所陈述”。
民间社会还会嘲笑那些嫁妆不丰厚的家庭。嫁女一般会有随车钱,借此展示女性嫁妆的丰厚程度——“女之嫁也,以妆奁厚薄,外人不得见,必有随车钱,大率多者千缗,少者不下数百贯。倘不如此,则乡邻讪笑”。时人对此早就习以为常,若是嫁妆单薄,还会被邻里耻笑。
这种厚嫁之风在妇女再嫁中也有所体现。那个时空,一个富有的寡妇或二婚女性往往是婚恋市场上的抢手货,大定也是如此。
甚至于,有士人贪图财产,甚至不惜背弃老情人,与富家寡妇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