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值不值

仍念雪 爱的解是你 3416 字 3天前

“赢修然”摇了摇头,眼神跃过何圣熙,望向祁连山脉的北方,“我等你带着不言骑一同送死。现在,让开路。”

何圣熙嘴角翘起,“你也知被我盯上,我不挪步,你便无法北上?你何时如此有自知之明了?”

一脚踏在圣人一脚踩入圣人巅峰的年轻“神游之人”摊开双手,一刀一剑,一柄斩妖,一柄断雪,从数千里之外的赢修然腰间出鞘,一瞬在手握住。

看来何圣熙不让路,无非就是一战而已,就看重出江湖便已经尝过两次败仗的何圣熙信不信事不过三。

何圣熙皱了皱眉头,然后眉头舒展,侧过身,示意视线中的年轻人继续北上。

北境四州都不在他眼中,刘澹许诺的大将军都不在他眼中,一个重伤未愈的赢修然算什么?

赢修然一闪而逝,留下笑声,嘲讽之意重重锤打在老剑神的心口。

心如磐石的何圣熙没有因为赢修然的笑声而影响心境,只是怔怔站立原地,扪心自问,“天下第一跟天下共主,无法兼顾?”

妖族先帝为刘澹打谱的那座皇宫广场之上,凭空出现了一道飘忽不定的身影。

皇城震动。

身影一步步凌空登天,走到了大殿之顶,负手而立,似乎在遥望渝京城。片刻之后,烟消云散。

闻讯赶来的妖皇刘澹抬头望向先前那人所站的地方,并未动怒,只是略带悲悯神色,轻声笑道:“大势所趋,就算朕吃不下整座中原,小小北境四州还是不在话下的,你一人侥幸举世无敌又能如何,大秦皇帝转世,可你并非是嬴政啊。”

西州边境贫瘠荒凉,但越是如此,劳作越是艰辛,容不得半点松懈,否则哪能从老天爷牙缝里硬生生抠出活命的粮食,有一家三代五六口男丁百姓在绿洲沙田里耕作,不论老幼,汗水流淌。如今差不多整个北境都知道妖族蛮子要大举南侵了,富裕家庭已经开始悄然动作,把值钱家当要么往东要么往南迁徙,可是有能力躲避灾难的富人总归是少数,像这一家的穷人还是多数,他们只能听天由命,田地在哪儿,他们就只能留在哪儿,守着庄稼,守着收成,只能寄希望于那个年纪轻轻的湛王,真的可以为他们扛下妖族铁骑的潮水攻势。老人其实并无太多遗憾了,好歹过了二十来年的太平曰子,可就是有些放心不下家里的孩子们。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农看了眼跟随长辈一起劳作的孙子,忍不住咧嘴笑了笑,这娃儿念书随他爹,他爹又随自个儿,都是瞧着书上那些字就头疼,不过老人还是觉得多念一天书多识一个字也是好的,不算浪费银钱。老人摸了摸被越来越毒辣曰头晒红脸庞的孙子那颗小脑袋,让他去荫凉处歇息会儿,孩子嘿嘿一笑,小跑往田边蹲着偷懒,结果仿佛瞧见了一个俊逸公子哥,可揉了揉眼睛后,又不见了,再揉,又瞧见了,这让孩子摸不着头脑,直到那人走到他身边坐在田垠上,孩子才确定不是自己白天见鬼了,质朴孩子壮起胆问道:“喝水不?”

那个在南则聚在北则散的身影微笑着摇摇头,望着田间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身影,轻声问道:“今年收成会好吗?”

孩子愣了愣,憨憨说道:“年末雪大,该是不错的吧。”

那位公子哥笑问道:“家里有人投军吗?”

孩子难为情道:“没呢,我爹以前倒是想去,可没选上。”

似乎是怕被身边的公子哥看轻了,孩子一脸认真说道:“等我大些,一定要去的,杀妖怪,挣大钱寄给家里,嗯,还有护着咱们家。还有,我告诉你啊,嘿,公子你可别跟其他说,咱们村里秀秀长得可好看了,可她一直不搭理我,我长大一定要娶她做媳妇儿,因为她姐就嫁了一个在边关那边当兵的人,我前几年见过一次,可威风了!所以我也要去打仗!”

公子哥点了点头,一大一小一起都忙里偷闲,望向远方。等孩子终于回过神,身边的公子哥不知何时已经离开,孩子后知后觉,蹦跳起来,跟爷爷嚷嚷道:“我见着神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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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笑了笑,直起腰抹了抹汗水,喃喃道:“这孩子。”

酒楼这边起先都还有些忌惮那佩刀公子哥,不过当他起身后,也不见他如何气急败坏要让谁好看,就那么傻乎乎杵在小娘的身边,自然而然就给当成了一只有心要英雄救美却没力气拔刀相助的绣花枕头,这样胆子小的富家子弟,在北境可不多见,那几桌丢钱砸人的**子大多有些家世依靠,否则也不敢在巡城当值的功夫,跑来酒楼喝酒吃肉听人说书,再者,他们本就是在城内负责监视将种子孙是否违法乱纪的甲士,可以说那小子只要胆敢拔刀,他们就可以顺势擒拿,狠狠抽上几十鞭子再丢入大牢,没有两三百两银子根本别想把自己捞出去。

任舒仰头望着那个眼神涣散的公子哥,她确定他就是他,那个游历檀州的佩刀士子,不知过了多久,自称湛王的他似乎清醒过来,死气沉沉的眼神复归神采熠熠,转过身背对她。赢修然对流露出如释重负神情的赢莒平静说道:“守住大门,张兴很快就到。”

叶一平剑气磅礴喷涌仍是没能阻止天人远游,脸色古怪,好似第一次认识了这个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