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山,初中毕业就离开了那个叫云雾村的小山村。那年我十六岁,背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里面装着母亲熬夜烙的五个饼子和两件换洗衣服。父亲站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
这一走,就是十年。
十年里,我在沿海城市的电子厂流水线上装过零件,在建筑工地搬过砖,最后在一家服装厂稳定下来。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每月挣三千块钱,寄回家两千五。我知道,父母用这些钱修补了漏雨的屋顶,还了欠亲戚的债。
我以为生活就这样平淡地过下去了,直到工厂倒闭。
那是2015年的冬天,老板跑路,我和三百多个工友在工厂门口守了三天三夜,最后只拿到每人八百块的“遣散费”。我揣着那点钱,在城中村租了个月租三百的地下室,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车,开始送外卖。
日子比在工厂时更苦,但自由些。我常常在深夜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看霓虹闪烁,看高楼林立。这个城市很美,但没有一片立锥之地属于我。我只是个过客,一个随时可能消失的影子。
遇见小雨那晚,是2016年4月12日,我记得很清楚。
那晚下着小雨——后来她告诉我,她叫夏雨,出生那天也下着雨。我正送完最后一单,准备回出租屋休息。路过城西一处僻静的公园时,听到了女人的哭喊声。
我把电动车停在路边,悄悄走过去。昏暗的路灯下,三个男人正撕扯一个女孩的衣服。女孩的嘴被捂着,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旁边停着三辆豪车,在雨中闪着冰冷的光。
“住手!”我喊了一声。
三个男人转过头,满脸通红,浑身酒气。其中一人穿着名牌西装,但领带歪在一边;另一个剃着平头,脖子上有纹身;第三个最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手上戴着块闪闪发亮的表。
“滚开,乡巴佬。”穿西装的男人朝我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
我没有走。十年前离开村子时,父亲最后说的一句话是:“山子,出去要堂堂正正做人。”这句话我记了十年。
我冲上去,推开了压在女孩身上的男人。接下来的事情发生得很快,三个醉汉围了上来。我在建筑工地干过五年,力气比常人大,但他们有三个人。我的鼻子被打出血,肋骨疼得要命,但我抓住一个机会,捡起了路边一块砖头。
恐惧让我的手臂充满力量。我砸中了平头男的肩膀,他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另外两人愣神的瞬间,我用尽全力撞向穿西装的男人,他踉跄着后退,头撞在车门上,昏了过去。最年轻的那个见状,居然转身就跑,跌跌撞撞消失在夜色中。
我喘着粗气,走到女孩身边。她蜷缩在地上,衣服被撕破,浑身发抖。我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
“谢谢...谢谢你...”她哭着说。
“能站起来吗?我送你去医院。”
她摇摇头,紧紧抓着我的外套:“不用,我没事...你能送我回学校吗?我是师大的学生。”
我把她扶上我的电动车后座。雨还在下,我把唯一的雨衣给了她。去师大的路上,她一直沉默。到了校门口,她要了我的微信。
“我叫夏雨,大四,学中文的。我一定会好好感谢你。”她说。
我摆摆手:“不用谢,早点休息。”
回到出租屋已经是凌晨三点。我检查了一下伤,肋骨处青了一大片,鼻子还在渗血。我用冷水洗了把脸,倒头就睡。那晚我做了个梦,梦见了云雾村,梦见了父母站在老槐树下对我笑。
第二天早上七点,我被猛烈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四个警察冲了进来。
“林山是吧?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跟我们走一趟。”
我还没反应过来,手铐已经铐在了手腕上。我被推进警车,带到派出所。接下来的十二个小时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
审讯室里,我被反复问同一个问题:为什么昨晚在城西公园袭击三名市民。我说了事情的经过,说他们在强奸一个女孩,我只是见义勇为。
“那个女孩呢?”我问。
审问的警察冷笑:“什么女孩?现场只有你和三名受害者。他们说你无缘无故用砖头袭击他们,有两个人现在还在医院。”
我愣住了,然后明白了。那三个人不简单,他们颠倒黑白,把我变成了施暴者。
“我要见那个女孩,她可以作证!”我大喊。
回答我的是一记耳光,接着是拳打脚踢。三个警察围着我打,专挑不会留下明显伤痕的地方下手。我的腹部、后背、大腿,疼痛像火一样烧遍全身。
“老实点!你袭击的是市长的儿子、公安局长的儿子和恒达地产的公子!知道惹了多大的祸吗?”
他们让我看了照片,我终于明白了,那个穿西装的是市长儿子,平头是公安局长的儿子,最年轻的那个是地产商的儿子。在这个城市,他们就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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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关进拘留所。三天后,父母从老家赶来。隔着玻璃,我看到母亲哭得几乎晕倒,父亲一夜之间白了头发。他们拿出所有积蓄,请了律师,但律师见了我一面就摇头。
“对方势力太大,你认罪吧,还能判轻点。”
开庭那天,法庭旁听席上坐着那三个人的家属,他们衣着光鲜,眼神冷漠。我的父母坐在最后一排,像两个误入宫殿的乞丐。所谓的“证据”一件件呈上:公园附近的监控“恰好”坏了,三个“受害者”的伤情鉴定,以及一份我“承认罪行”的笔录——那是我在昏迷状态下被按的手印。
而小雨,我后来才知道,自古官匪一家,她被学校禁足了。
法官宣判:林山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母亲当场晕倒。父亲想冲上来,被法警拦住。我被戴上手铐押走时,回头看了他们最后一眼。父亲站在那儿,背脊挺得笔直,但眼中有什么东西碎了。我知道,那是他一生坚守的信念。
入狱后第一个月,我收到了小雨的信。她说她能出学校后,第一时间去找了警察,但没人理她;她去信访办,被赶了出来;她甚至尝试联系媒体,但所有采访请求都石沉大海。信的末尾,她说:“林山哥,我会等你出来,我一定要还你清白。”
我把信撕了。清白?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生来就戴着枷锁,而有些人,生来就是制定规则的人。
入狱第三个月,狱警叫我出去,说有家属探望。我以为是父母,但来的是小雨。她瘦了,眼睛红肿,但看见我时还是努力笑了笑。
“林山哥,我给你带了些吃的。”她把一个塑料袋推过来,里面是饼干、方便面,还有两本书。
“以后别来了。”我说。
“不,我会经常来的。我毕业了,在报社找到工作,虽然只是实习,但我会继续调查...”
“我说别来了!”我提高声音,“你还不明白吗?你帮不了我,只会害了你自己!”
她咬着嘴唇,眼泪掉下来:“可是你救了我...”
“那是我多管闲事。”我冷冷地说,起身离开会见室。转身的瞬间,我看见她趴在玻璃上,肩膀抽动。我的心像被针扎一样疼,但我知道,我必须推开她,我不想她摊上浑水。那些人不会放过我,也不会放过任何帮我的人。
入狱第八个月,一个平常的下午,我被叫到监狱长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三个陌生人,穿着便衣,但一眼就能看出是警察。
“林山,你父母出车祸了。”其中一人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什么...车祸?”
“水泥罐车失控,撞上了你家的三轮车。当场死亡。”他递过来几张照片。照片上,那辆父母用了二十多年的三轮车被压成铁片,旁边有两具盖着白布的尸体,白布边缘渗出暗红色的血。
我盯着照片,一动不动。时间仿佛停止了,世界失去声音,失去颜色。然后,一股炽热的液体涌上喉咙,我“哇”地吐出一口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