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面之词,颠倒黑白之言,我为何要认?!”
“江才临,如果你一直这般不配合,本官就要棍棒伺候了!”
“学生自然是配合的,就是不知道他们想让学生怎么配合了。”江才临扫了一眼周旭,话里别有深意。
知府脸色也不大好,没想到江才临这么难缠。
“江才临,这诉状你有何不认同的?”
“上面之言,我皆不认同——我的兄长是被他们恶意打死的,后面的争执也是周旭带头先挑衅的,单凭他们一面之词想让我认罪,痴心妄想!”
“凡事要讲证据,江才临,你的证据呢?他们可是有物证人证的。”
周旭的人证有什么可信度?不还是威逼利诱来的吗?江才临嗤笑。
“江才临,你的证据呢?”
知府又问了一遍,心里满是得意——就是知道证据江才临自己才有,如今他们先一步将人抓了,他怕是拿不出来了,就算有,取的路上做做手脚便没问题了。
处理这种案件,传唤的对象,除原被告外,还有证人和四邻。案件未审理清楚之前,被告暂时“羁押”,对轻犯及被告人经拷讯三次后仍有不认罪者,可“取保候审”。
江才临如果坚持下去,这案子僵持住,就会被带下去看守,后面两次拷讯,严刑拷打是肯定的,毕竟这个时代最多的还是屈打成招。
最后的结果不是被打死,就是背黑锅冤死——这个时代的“有罪推定”,便是如此。
然而就在此时,衙门门口的登闻鼓忽然被敲响,沉闷的鼓声参杂着闪电的轰鸣,好似击在每个人的心尖,围观的百姓哗然,转身向外看去,只见一个身形瘦弱的少女费力的挥动鼓槌,雨水打湿了她的衣衫和头发,看起来很是狼狈,凄厉力竭的声音回荡在公堂。
“明德书院学子江才临家属江秀兰,击鼓鸣冤!状告周旭等人!还望大人还我二哥清白!叫真正的凶手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