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登闻鼓不是给百姓们鸣冤用的,平时那面鼓是县老爷用来宣告自己下班用的,只有特殊情况下,这登闻鼓才是告状鸣冤的作用。
为了避免有人占用资源,程序是很严格的,只有走程序都不受理的话,你才能去告状,去敲“登闻鼓”,否则的话,就属于越诉,但是不管有没有冤情,都要先打五十杀威棒。所奏不实,打一百,诬告直接治罪。
大雍的律法上清清楚楚的写着这一点:“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即实,亦笞五十”。
敲登闻鼓的代价还是很大的,所以真的被敲响,就说明是有冤案,这一敲,知府的绩效直接白干,而且说明什么,说明知府的治下并不公平公正,不出意外的话,此事没两天就可以传遍大街小巷,对知府的升迁很有影响。
不过官官相互,除了名声受损外,其他的知府倒是不担心,只是难免也很恼怒,看着狼狈的少女进门,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狠厉。
“你真的要告状吗?这五十下杀威棒可不是开玩笑的。”
“小妹!”江才临有些失声,不禁潸然泪下。
“信里不是叫你莫管此事吗?!你来干什么?!”
江秀兰眼里含泪,看着江才临摇摇头,对着知府跪下磕头,声音却是坚定的。
“大人请接民女诉状!还民女兄长一个清白!”江秀兰说着,从怀里取出整理好的物证——那是江才临收集的证据,被藏在隐秘的地方,她费了好大力气找出来的。
知府没叫人接:“等你挺过了那五十棍再说吧。”
敲登闻鼓的人带来的东西,没有明确说什么时候接收,可以是等对方受完五十棒杀威棒,在此前收也没问题——知府自然是选对自己最有利的。
江才临说不出话,身躯不自觉的颤抖,看着江秀兰眼里满是绝望——敲了登闻鼓,不论要不要告状,这五十棍是免不了的,而且知府的人定是会下狠手,江秀兰的身子板,怕是不等五十棍就一命呜呼了......他的家人难道都要因为他折进去吗?!
那些百姓也露出于心不忍的表情,见江秀兰被拖上长凳,有的人已经偏头转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