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微微颔首,沉声道:“易侯所言,亦是顺之所虑。袁绍势大,根深蒂固,非并、凉诸胡可比。麴义所部,确为劲敌。顺麾下除七百余陷阵营老卒外,其余三万之众,亦是赴幽州后新募操练,虽已初具规模,阵列娴熟,然未经大战淬炼,终究差些火候。此番出击,正可借此磨砺。”
徐荣接过话头:“麴义弓弩虽利,然并非无解。我军亦可用强弓硬弩,陛下自长安武库的大黄弩、床弩,射程更远,威力更巨,可用于阵前压制。届时,以陷阵营此类重甲精锐为前锋,顶着箭矢推进,撕开敌阵缺口。”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高顺和公孙瓒,继续道:“至于骑兵……公孙将军的白马义从轻捷迅猛,天下闻名,然正面冲击严阵以待的强弩阵,确非所长。除了步弩协同,或可另辟蹊径,效仿温侯麾下的‘飞熊军’。”
“飞熊军?”公孙瓒眉头一挑,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正是。”徐荣点头,“据闻陛下曾亲自过问,为吕布军中部分精锐骑兵配备了更为完备的马铠,人马皆披重甲,冲锋之时,如同钢铁洪流,等闲箭矢难以穿透,专为破阵而生。或可称之为……‘甲骑具装’。”
他话锋一转,也指出了其中的困难:“然则,此等重骑,打造极其费时费力,一副精良马铠所耗铁料、工时堪比十副步卒铁甲。且对战马要求极高,非良驹骏马不能胜任。披甲之后,负重极大,冲锋距离受限,往往一两次凿穿敌阵后便需退出休整。此外,一骑重骑,往往需配备两匹普通驮马轮换负载甲胄行军,还需额外配属两至三名辅兵,专司战马养护与甲胄维护。靡费甚巨,堪称国之重器。”
徐荣最后总结道:“故而,重骑虽利,却不可轻用,亦不可多用。目前我军接到的旨意乃是‘袭扰’、‘攻其必救’,牵制袁绍兵力,配合朝廷全局战略。而非寻求与袁绍主力进行战略决战。一切行动,需遵从朝廷方略,不可再如往日般随心所欲,自行其是。”他说这话时,目光若有若无地瞥了公孙瓒一眼。
公孙瓒面色微变,哼了一声,却没有反驳。他深知今时不同往日,既然选择了归顺朝廷,就必须遵守朝廷的号令。
小主,
经过一番深入商议,最终定下方略:由高顺与公孙瓒亲自率领,组成一支精锐的步骑混编部队,执行对渤海郡的突击任务。这支队伍以五百陷阵营老卒为核心,配属一千重建的白马义从(挑选最为精锐者),以及近万训练有素的幽州新兵,尝试进行步骑协同作战。同时,立即着手利用幽州府库资材与工匠,优先打造一批马铠,尝试组建小股重骑兵,以备关键之战。
徐荣则负责在涿郡、广阳郡等与冀州边界处搭建防御攻势,同时镇守幽州,剿除幽州匪患,安稳后方,这也是给异族一个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