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争议

要不怎么说好的书院对学生来说事半功倍。

这些在那些私塾只能学个皮毛。

这也是沈遇安考中秀才后没有继续待在县学的原因。

不过刑法那道题倒是有些熟悉。

就是在县学的时候曹训导教的那个案件。

就是陈氏谋杀亲夫案。

这次的案件透露比曹训导说起的还多,但还是很有争议,让考生自行回答。

如何判那陈氏。

稍微一思索,沈遇安把想法写了下来。

张三死有余辜,念陈氏还有幼儿要抚养,其妻陈氏主观没有杀心,,,

大楚的律法由上层有权势的男性书写,对女性不是很友好。

比如说,妻杀夫,这可是死罪,可若是夫杀妻,情节严重才徒刑十年,流放千里。

轻一点甚至只坐几年牢。

如通奸,男女的刑法也是极为不公平的。

女性如通奸被抓,行髡刑[kūn],可随夫家处置,杀之无罪。

而男性被抓,只行髡刑打几十板,有些甚至可以不用处罚。

虽说髡刑侮辱性极大,但性命无关啊。

沈遇安作为得利的一方都颇有微词,可见这刑法有多双标了。

写完,在誊写前,沈遇安想到桑学政先前说的主考官人比较迂腐。

最后,沈遇安还是写了下来。

这个案件最后都把人贬为贱籍了,要沈遇安说,应该无罪释放才对。

可他现如今无权无势,说不上话,沈遇安也不是冲动人,还是没把心中所有想法写上。

虽没有全部写下来,可主考官若是那等迂腐的官员,主站处死陈氏的话,那他这次的卷子怕是评不上多好。

沈遇安看着卷子长叹一声。

总不能再给弱势的女性一击吧。

写完沈遇安就不管这个了,他还有好些题呢。

一直到糊名的时候,沈遇安才松了口气。

这题也太多了些,还好他速度快。

每回都能提前写完。

这次出来,大家还有心情讨论那道刑法题。

“遇安,你怎么答的?”陈英看向一旁安静的沈遇安。

大家都看向沈遇安,在府学的时候,每次月考完,大家都以沈遇安的答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