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贵怎么能算是教训呢?”任佑梓接着说道,“确实是花布行发出的栈单,不管最后的行情如何。他们都是最后的承兑主体。到期要他们承兑。兑不出来的,按破产处理。这个属于经济纠纷。按照相应的法条审理判决就是了。当然我们会给他们一个机会,那就是和栈单持有人进行相关谈判,以一定的价格回收栈单--这就看双方的具体谈得如何了。”
“最后也是一场空,”黎山继续道,“又是一笔学费。”
“这个自然,投机本来就有很大的风险。”楚河说道,“纸棉实际上既没有合规的发行主体,也没有保证交割的保证金制度,完全可以按诈骗来定。只是这个问题不是一个期货的问题,实际是整个公司治理制度,财经制度都严重的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问题。”
这个问题他已经考虑很久了,此刻倒把他的话头引了出来。
“例如现在大搞的公司化登记。实际上引入当代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却没有相关的公司治理要求。表见代理问题、股东权益问题、善意第三人问题、股权交易问题。全是大坑。
“其实和纸棉本身没关系,主要是这里金融风险开始冒头了之后,我突然觉得应该适时反思当前广州的公司化改革。
“现在的公司化改革,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财团法人宗教法人啥的,其实在当前时空是非常危险的改革。
“有几个根本性的问题会埋下巨大的风险。
“第一个是大量的商事主体法人化之后,尤其是“有限责任”的引入,那相配套的破产清算制度在哪里。多重持股之后,在没有完善的商事登记和数据积累的情况下,如何穿透股权,如何找到实际控制人。相关的洗钱、避税、违法乱纪的风险会直线上升,尤其是官僚中如果搞起几层白手套,通过内幕交易或者干脆左手倒右手,公款改私利,就会变得非常难以查证。都靠蒸包局搞内部调查么?
“第二个,是借贷风险在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时空里,如果有抵押还则罢了,那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搞贷款诈骗怎么办。
“第三个,是商事登记数据不可能互通,基本出了广州就查询不出来了。那商事签约的身份问题怎么办?表见代理问题怎么解决?你说认公章认签字,这东西在明朝等于可以随意复制,如何解决。古代做生意是认人的,现在法人化之后,你怎么认办事员怎么认客户经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