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地,十七也会在某个寂静的下午,坐在沙发上陪我。
我找了份教师的工作,这两天在忙着写教案,地毯上的a4纸呈地毯状散落,我头秃地在沙发上翻着书。
十七就会在我最烦躁的时候,悄没声地走过来,小身子往我怀里一靠,不吭不响地干自己的事。
这个季节起静电,她头发丝沾在我毛衣上好多根。
我真想照她小脑袋瓜揉一圈。
7
我给她想好名字了,当时办手续的时候就想好了,只不过一直没告诉她。
等终于上小学,我告诉她,“你叫温有之。”
她问我为什么。
“因为你是天下最富裕的人。”我说,“你什么都有。”
她点了点头。
小孩子太好骗了。
其实哪有那么多原因,不过是因为这两个字好写,以后我闺女要是出名了,签字都比别人快。
8
今天出了件大事,我要记录下来,9月6日,十七她头一次跟我分享,她小女生的心事。
卧槽这感觉太棒了。
她说她走错了教室,做到了人家的座位上,还喝了一口人家的水,她感觉自己丢死了人。
我一直忍着没敢笑。
十七问我:“什么时候能忘掉这种事?我想了下,我记不住我两岁以前的事,是不是记忆就能保持四年?那我十岁的时候估计就能忘了。”
我笑出来了。
傻孩子,长大你就知道,根本不会忘记。只会越来越觉得这件事不过如此。
我们漫步在回家的小路上,我终于能领着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