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沦为榜眼

嘉佑二年的状元既不是苏轼也不是曾巩,而是章惇的侄子章衡。

榜眼叫窦卞,探花是罗恺。刚才天幕提及之人,别说一甲不入,整体名次都不高。

没想到青史留名的反而是他们。

糊糊:“但这件事是野史,苏轼和曾巩两人的写作风格天差地别,绝对不可能错认。

曾巩是唐宋八大家中出名的老实人,写文章一向以严谨着称,逻辑严密且四平八稳,引经据典务求毫无破绽。

苏轼则不同,他性格跳脱,写文章也是放飞自我,恣意狂狷且不拘小节,有战国纵横家们的古风,气势非常凌厉。

宋朝的考试并非如明清两朝那样用一张试卷定胜负,而是分成策、论、赋、贴经或墨义四场考试,计算总成绩后决定去留及名次。

苏轼科举时写的《刑赏忠厚之至论》,引经据典方面存在很多错误,换个主考官必然落榜。

好在欧阳修不太关注引经据典方面的细节,才放了苏轼一马。

当时首先发现苏轼文章的是副主考梅尧臣,他对苏轼在文章中引用的三宥三赦的典故表示疑虑,便请教欧阳修。

欧阳修也对苏轼提到的关于上古时代尧和皋陶的典故不熟,以为苏轼从哪里看来的生僻文章,也就没有深究。

在他们看来科举这么大的考试,没有人会不重视,没有人会胡编乱造典故。

然而苏轼就是奇葩,这典故完全是他顺口编的。后来欧阳修和梅尧臣问他来源出处,他竟然来了句想当然耳。

实际上三宥三赦来自于《礼记》的记载,是周朝处理犯法的公族的法律程序,根本没有尧和皋陶的典故。

除此之外,苏轼在这篇文章中应用典籍原文错误也比较多。

比如他说‘《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谨刑也’。实际上典籍中原文是‘故狱疑则从去,赏疑则从与’。

除了前面四个字,后面的也是在瞎编。

又比如他说‘《诗小雅巧言》: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湍沮’。实际上典籍原文是‘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

这里前后文写倒了,按科举打分来看算明显错误。

夸张点说整篇文章,除了苏轼的名字是正经的,其他主打一个胡编瞎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