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拭目以待

鼎定河山 品涩居士 1718 字 6天前

按例,读卷官应将所阅之卷分为三个等次,汇总后由一等中选出进读的一甲试卷。但在将试卷分送各读卷官以前,阁臣已提前将备选的一甲试卷选出,不会分送。其余试卷则分送到各读卷官处阅卷,并分为上一等、次二等两个等级。

阅卷完毕后由内阁进行汇总,上一等定为二甲,次二等则定为三甲。进读的一甲试卷完全由阁臣决定,进一步讲,其实是由权力最大、官位最高的内阁读卷官掌握鼎甲人选的选择权。

为革除其弊,保障殿试的公平性,礼部尚书席书建议,为防止殿试阅卷时发**弊现象,试卷应该“糊名混送”,鼎甲三名的人选亦应由众读卷官共同商议决定。

此外,他还向仁宗建议,“弥封官不得预送,读卷官退朝直宿礼部”,不得回宿私第。

起初仁宗并未同意,但席书坚持再次上疏,陈述利弊,最终征得皇帝同意,并将“弥封官不得预送”、“读卷官退朝直宿礼部”着为令。

读卷官向皇帝进读的试卷是拟定备选的鼎甲试卷,由皇帝钦点状元,榜眼,探花。

读卷官在阅卷过程中,先根据考生答策的内容,将试卷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并从上等中选出一甲备选试卷,次日一早,再将备选试卷向皇帝进读,由皇帝确定鼎甲名次。

在殿试读卷过程中,因为皇帝政务繁忙,大臣阅卷到预分三甲试卷这一环节,皇帝很难顾及。

定初由于皇帝“治尚严峻”,弊端并未暴露,但随着内阁权力的扩大,一甲试卷的预备卷与二三甲进士名单,基本由阁臣决定。也就是说,殿试读卷与分甲定次环节,皇帝的权力辐射范围逐渐受到限制。

仁宗天启五年之前,读卷官一直向皇帝进读一甲试卷三卷。而鼎甲人数只有状元、榜眼、探花三名,故皇帝仅对读卷官进呈的三卷试卷进行顺序上的调整,确定三人排名,并没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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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八年殿试,仁宗为改变阁臣决定鼎甲人选的局面,下令将试卷进读数量由三卷增至六卷。

读卷官提前将六卷分为“优”与“稍优”两个等级,每等级各三卷,供世宗参考。进呈试卷数量的增加,扩大了皇帝在钦定鼎甲排名时的选择范围。

天启十四年,世宗再次下令,将进读试卷进一步增加至十二卷。此后一直保持着进呈十二卷的定例。

读卷官在提前将其分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四卷。进呈后,世宗各览一周,评定甲次,在一甲三卷卷首各有批语。

皇帝亲题批语,既是皇帝对殿试、对考生看重的表现,又是其博学、高明的体现。

仁宗在品评试卷之时,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并未完全按照读卷官所拟的试卷等次确定结果,鼎甲的人选与排名,完全由皇帝的“圣意”决定,读卷官的预排名仅起到参考作用。

另外,仁宗皇帝还首创了殿试读卷官回避制度——若有子侄血属应试,读卷官理应主动奏请皇帝,申请回避。

通过这种方式,皇帝改变了内阁操纵一甲人选的局面,在增强殿试的公平性的同时,达到了扩张殿试取士权的目的。